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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数字平台调查”——一份值得细读的报告

澳大利亚竞争监管机构发布了 600 多页的数字平台调查终稿,并提出 23 项具体建议,值得系统阅读。

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(ACCC)最近发布了关于“数字平台调查”的最终报告。完整报告篇幅很长(超过 600 页),因此他们也同步提供了执行摘要

我是在同事推荐下读到这份报告的。他知道我最近在学习“数据隐私与创新”,认为这份报告会有帮助,事实也确实如此。

这份报告采用了证据导向的方法(至少从我阅读执行摘要的角度是这样)。语言直截了当,并配有相关数据支撑。它向澳大利亚政府和其他机构提出了 23 条具体建议。报告也承认大型全球数字平台带来的收益,但由于调查本身的定位,主要篇幅还是聚焦于:如果相关方不采取行动,消费者、企业与政府可能面临的现实与潜在风险。

在这份报告里,“数字平台”主要指在线搜索引擎、社交媒体平台以及其他数字内容聚合平台。调查中特别点名了两家公司,原因是它们在影响力、规模和重要性上的突出地位。ACCC 也用清晰的数据点去界定“影响力、规模与重要性”,例如市场份额、收入份额、未来增长、默认选项偏好等。

在 23 条建议中,我对其中大部分都认同。对我来说,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:数字平台、媒体公司、出版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可以更积极地与政府互动,共同推动或讨论即将到来的政策。如果说这份调查有什么最重要的意义,那就是它凸显了后续改革与新研究的必要性。

  • 我喜欢第 10 条建议(支持本地新闻的资助机制)。虽然从数据角度看,资助是否是最佳方式我还不完全确定,但我确实认为本地新闻对民主非常重要。
  • 社区层面的数字媒体素养(第 12 条)和学校层面的数字媒体素养(第 13 条)都很关键。假新闻不是新问题,几千年来一直存在(比如“女巫审判”或医学史中的诸多案例)。只是到了数字平台时代,假新闻的传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、更便宜。
  • 第 17 条建议关于澳大利亚隐私法的更广泛改革,我认为几乎是必须推进的。

我也很喜欢报告里对其他国家政府重要研究的引用。读者如果愿意,可以顺着这些参考继续深读。另一个值得一读的报告是英国上议院通信委员会发布的 Regulating in a digital world

在“数据隐私与创新”、其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的含义,以及消费者、行业与政府之间的议价权这些议题上,我们依然有大量工作要做。

希望你和我一样喜欢这份报告。

Chandl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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